列印時間:113/11/22 03:2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海關執行事後稽核之結果,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被稽核人若有應補、應退稅費情事者,應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二、發現被稽核人違反關稅法、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令者,應依其規定論處。
三、發現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應移請有關單位處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