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19:1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五,自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