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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醫療器材來源流向資料建立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醫療器材商已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十款公告,於醫療器材刊載單一識別碼者,醫療器材商及醫事機構依第五條規定申報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產品識別資訊,應以單一識別碼替代。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