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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管理組職掌如下:
一、關於替代役服勤管理法令之研擬、修正、解釋等事項。
二、關於各種役政及替代役業務之參訪、督考與年度評比及年終檢討會等
事項。
三、關於妨害兵役、替代役申訴、徵兵處理與因案停役等案件之調查及處
理事項。
四、關於維護役政風紀之規劃、督導事項。
五、關於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之規劃、督導事項。
六、關於替代役役男重大事故通報及爭議之處理事項。
七、關於各需用機關服勤管理要點審核事項。
八、關於替代役役男請假、獎懲法規增修事項。
九、關於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輔導教育及獎懲辦理事項。
十、關於替代役役男生活管理之督導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管理業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