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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轄場地及設施出借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以下情形不適用本收費標準:
一、由本處協辦之活動或其他行政機關借用,經報本處核准者。
二、街頭藝人展演場地申請應另依「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街頭藝人表演場地展演申請須知」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