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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甄訓組職掌如下:
一、關於替代役甄訓相關法令之研擬、修正、解釋事項。
二、關於替代役審議委員會之綜合事項。
三、關於替代役提前退役業務之處理等事項。
四、關於各需用機關替代役年度及四年需求調查評估事項。
五、關於替代役意願調查、申請、徵集、輸送、甄選、分發之規劃、督導
事項。
六、關於各種役政及替代役訓練計畫之擬訂、規劃、督導事項。
七、關於替代役役男軍事基礎訓練、專業、在職訓練之推動事項。
八、關於替代役師資培訓、儲備之推展事項。
九、關於替代役訓練經費、教材、表報及成果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其他有關甄訓業務之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