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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除第 2 條第 6 款有關政府採購資訊體系之建立與管理外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中心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