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26 04:2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門票及停車清潔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文化園區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各項收費標準如下:
(一)門票:
1.全票:新台幣一百五十元。
2.半票:新台幣八十元。
3.團體票:按所購票價打八折。
(二)停車清潔費:
1.機車:新台幣十元。
2.小型車:新台幣三十元。
3.大型車:新台幣五十元。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