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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各氣象測報機構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各機構依其業務複雜性、觀測特殊性及服務涵蓋性,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各氣象測報機構等別如附表),其名稱以加冠地理區域為原則。
圖表附件:
附表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各等氣象測報機構設置表.PDF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