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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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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執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各收入機關依法編送歲入分配預算,經核定後切實徵收。所有預算外之收
入及預算內之超收,應一律解庫,並列入決算,均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
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