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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策劃改進發展中醫、中藥事項。
二、國內外中醫、中藥團體及學者專家之聯繫事項。
三、中醫、中藥典籍之研究及編修事項。
四、本署交辦研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