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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露營區營位使用費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使用本處各露營區(小野柳、瑞穗、石梯坪)場地,須遵守營地使用規定
,其收費標準,不區分木造平台營位、有頂平台營位,假日新臺幣一千元
、平日新臺幣八百元。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