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20 10:3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水利處水利規劃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經濟部水利處水利規劃試驗所 (以下簡稱本所) 掌理下列事項:
一、灌溉排水、灌溉試驗、區域排水工程測量調查、規劃、研究事項。
二、河川綜合治理計畫之測量、調查、規劃、研究及海岸變遷、海岸水文
氣象調查事項。
三、水資源調查、系統分析、水資源開發計畫之調查、規劃、研究事項。
四、水工及數學模型試驗、研究事項。
五、地質鑽探、調查、岩石土壤力學、工程材料試驗及地下研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