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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蒙藏委員會輔導海外蒙藏學生回國升學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凡海外出生連續居住 (留) 迄今,或最近連續居住 (留) 海外八年以上,
並取得當地居住 (留) 證及能獲得當地政府發給回程簽證 (特殊地區除外
) 之蒙藏學生,得申請回國升學。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