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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訓政結束程序法
法規類別:
憲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立法院行使原有之法定職權,應於依憲法產生之首屆立法院集會之日,即行停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