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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80.06.05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前條配合款之返還及回饋金之繳納,依鼓勵民間事業開發工業新產品辦法
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