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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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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記帳憑證應按日或按月彙訂成冊,加製封面,封面上應記明冊號、起迄日期、記帳憑證張數,由代表財團法人之負責人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妥善保管,並製目錄備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