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0:0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機關組織依本法規定以法律定之者,其設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一級機關:逕行提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二、二級機關、三級機關、獨立機關:由其上級機關或上級指定之機關擬案,報請一級機關轉請立法院審議。
機關之調整或裁撤由本機關或上級機關擬案,循前項程序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