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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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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院長或庭長審核第五條之催辦通知或第七條之遲延案件月報表時,如發現案件有無故或藉故拖延不結情形,應即督促妥速辦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