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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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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號查詢結果

本條文有附件 第 5 條
食品業者之食品從業人員、設備器具、清潔消毒、廢棄物處理、油炸用食用油及管理衛生人員,應符合附表二良好衛生管理基準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