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6/16 10:3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廢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執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各機關歲出預算中,關於營繕工程經費之執行,依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
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之規定,與廠商訂立合約辦理時,應於工程合約中,
依工程性質分別載明材料與
工資
價款,材料價款部分,按行政院主計處公
布之「臺灣地區躉售物價分類指數之營造業投人物價指數」漲幅超過百分
之五時,經驗估後,得就其超過部分調整之;
工資
價款部分,按行政院主
計處公布之「臺灣地區營造業受雇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指數」漲幅超過百
分之十五時,經驗估後,其超過部分亦得比照調整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