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4 13:5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廢
礦場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礦工屢次違反應遵守之各種法規或不遵從預防危險及臨時救急之命令時,
礦業權者得不經預告終止工作
契約
。
第 7 條
礦業權者對於坑內工程險惡,經礦業監察員告知而不為改良時,礦工得不
經預告終止工作
契約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