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20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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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民間投資建設大眾捷運系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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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辦法依大眾捷運法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
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地方為路網所在地之直轄市或
縣 (市) 政府。
路網跨越不相隸屬之行政區域者,由各有關直轄市與縣 (市) 政府或縣 (
市) 政府協議決定地方主管機關,協議不成者,由交通部指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