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5:41
:::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二 章 接地
第 一 節 通則
本章目的為提供接地之實務方法,以保護從業人員及大眾避免感電。
本章適用於供電及通訊導體(線)與設備之接地保護方法。供電及通訊導體(線)與設備應否接地,依其他相關章節規定辦理。
本章規定不適用於電氣軌道之被接地回流部分,及平常與供電導體(線)或通訊導線或設備無關之避雷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