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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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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三 章 特殊目的公司
第 三 節 股東之權利義務
第 59 條
特殊目的公司之章程所載之股份總數,不得分次發行。
第 60 條
股東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將股份轉讓於他人。
第 61 條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後段「一部分得為特別股;其種類,由章程定之」、第二項至第七項、第一百五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九條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不適用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