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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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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1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主計人事目
附檔:
附表一 中央三、四級機關(構)依「業務特性」得設主計室適用基準表.PDF
附表一 中央三、四級機關(構)依「業務特性」得設主計室適用基準表.DOC
附表二 各級主計機構內部單位名稱命名原則.PDF
附表二 各級主計機構內部單位名稱命名原則.DOC
附表三 政府機關(構)會計、統計合併之主計機構/會計、統計分設之會計機構積分表.PDF
附表三 政府機關(構)會計、統計合併之主計機構/會計、統計分設之會計機構積分表.DOC
附表四 政府機關(構)會計、統計分設之統計機構積分表.PDF
附表四 政府機關(構)會計、統計分設之統計機構積分表.DOC
附表五 政府機關(構)主計員額配置基準表.PDF
附表五 政府機關(構)主計員額配置基準表.DOC
附表六 大專校院主計機構積分表.PDF
附表六 大專校院主計機構積分表.DOC
附表七 大專校院主計員額配置基準表.PDF
附表七 大專校院主計員額配置基準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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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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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九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地字第 104100002
0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2320 號公
告第 11 條第 1 款第 2 目、附表 6 所列屬「科技部」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