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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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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4 月 2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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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新聞局聞法字第 0950920121Z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1134 號公告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新聞局,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變更為
文化部,第 2 條、第 3 條、第 4 條、第 5 條所列主管機關掌理
事項,改由文化部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