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6:5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沿革
友善列印
沿革
法規名稱:
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六日經濟部經園字第 112556003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70460683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5、8、9 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6 條所列屬「經濟部工業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
六日起改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管轄
歷史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十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70460253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3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