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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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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廢
華山文化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8 月 2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7 年 02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附檔:
附表華山文化園區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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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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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721
04329 號令發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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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51120
46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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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九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51108
10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
(原名稱:華山創意文化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新名稱:華山文化園
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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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411
1856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