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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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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1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46561 號令修
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35 條;除第 10 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
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新名稱;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文字第 1110002470 號令發布
定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20610 號令修
正公布第 9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1134 號公告
第 4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7 條、第 18 條、第 19 條第 2
項、第 24 條第 1 款、第 30 條第 2 項、第 37 條所列屬「行政院
文化建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含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
年五月二十日起改由「文化部」管轄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一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3172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38 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