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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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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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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2860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132584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28951B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 條條文
(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
業務經費辦法;新名稱: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
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81485C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