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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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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8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附檔:
附表:家庭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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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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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臺教社(二)字第 111240488
0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教社(二)字第 1080162
998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新名稱:家庭教育
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九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108458A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