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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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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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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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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 111260424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7、9~12、15、17、18、24 條條文;增訂第 1
2-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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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 110016388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6、9、17、21、23、25、28 條條文及第六章章
名;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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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09450
0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8 條;並自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