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616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24835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11、14 條條文;本條例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00109431 號公告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秘書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改
由「行政院相關業務處」管轄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02473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4 條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四日行政院(88)台防字第 40671 號令定自
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