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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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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懲戒法院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17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七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二字第 1100032653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懲戒案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新名
稱:懲戒法院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二字第 109001888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