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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4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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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59 年判字第 652 號
商業登記法 (民國 105 年 05 月 04 日 ) EN
商業之經營有違反法律或法規命令,受勒令歇業處分確定者,應由處分機關通知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廢止其商業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商業登記之申請,由商業負責人向商業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為之;其委託他人辦理者,應附具委託書。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