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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0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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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57 年判字第 201 號
所得稅法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