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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9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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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42 年判字第 15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私文書經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或有法院或公證人之認證者,推定為真正。
當事人就其本人之簽名、蓋章或按指印為不知或不記憶之陳述者,應否推定為真正,由法院審酌情形斷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