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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30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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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5 年上字第 895 號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依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十九條第一項其行為不罰,認為有諭知保安處分之必要者,並應諭知其處分及期間。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