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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1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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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70 年台上字第 781 號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前條之判決,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
自訴程序,除本章有特別規定外,準用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百四十九條及前章第二節、第三節關於公訴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