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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25 年上字第 6858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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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廢
25 年上字第 6858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第 132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