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9/21 09:21
:::

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1 年上字第 588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EN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