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7 11:39
:::

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2 年附字第 495 號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法院認為原告之訴不合法或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認為原告之訴有理由者,應依其關於請求之聲明,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