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1 08:59
:::
現在位置:
首頁
司法解釋
22 年上字第 2986 號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廢
22 年上字第 2986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EN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