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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22 年上字第 2292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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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廢
22 年上字第 2292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第 101 條
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