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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8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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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9 年渝抗字第 83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釋明事實上之主張者,得用可使法院信其主張為真實之一切證據。但依證據之性質不能即時調查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