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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9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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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7 年滬抗字第 52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除本編別有規定外,再審之訴訟程序,準用關於各該審級訴訟程序之規定。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上訴人有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或依書狀上之記載可認其明知上訴要件有欠缺者,法院得不行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四百四十四條第一項但書之程序。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