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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2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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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23 年上字第 3057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損害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如其賠償致賠償義務人之生計有重大影響時,法院得減輕其賠償金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