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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3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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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1 年上字第 2014 號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有除權判決後,聲請人對於依證券負義務之人,得主張證券上之權利。
因除權判決而為清償者,於除權判決撤銷後,仍得以其清償對抗債權人或第三人。但清償時已知除權判決撤銷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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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