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20 05:39
:::

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2 年上字第 1994 號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稱無記名證券者,謂持有人對於發行人,得請求其依所記載之內容為給付之證券。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